第14章血腥之夜(3 / 4)
菲丽丝迈尔斯的门口,准备把她骗出来,但她已经在门的一边了,他从她说话的声音中听出骗她是很容易的。
“发生什么事了?”她喊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抓住他了,迈尔斯女士,”斯达克高兴地说“如果你要拍照,就他妈快点,你以后要记住我从没说过你可以拍。”
她打开门时门链仍没取下,但这没关系。当她把一只睁得大大的棕色眼睛放到门缝中时,他射进了一颗子弹。
阖上她的眼睛——或阖上还剩下的一只眼睛——是不可能的了,于是他转身走向电梯。他没有磨蹭,但也没有跑。一扇公寓门开了——今天晚上好像每个人都在对他开门——斯达克对那张兔子脸举起了枪。门立即砰地关上。
他按了电梯的按钮,他是在用从一个盲人那儿偷来的手杖打昏了那晚第二个看门人后乘电梯上来的,正如他预料的那样,这电梯的门现在马上开了,在夜里这个时候,三个电梯很少有人要用。他把枪从肩头向身后一扔。它重重地砸在地毯上。
“一切顺利。”他说,走进电梯,向下驶去。
五
电话铃响的时候,太阳正照在里克考利客厅的窗户上。里克五十岁,眼睛红红的,面容憔悴,处在半醉状态。他用颤抖的手拿起电话。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疲倦疼痛的心固执地认为这是一场梦。三小时前,他是不是到陈尸所认他前妻的残破的尸体去了?陈尸所离时髦的小法国餐厅不到一条街,这餐厅只接待也是朋友的顾客。因为杀死米丽的人可能也想杀死他,所以他的门外也有警察?这些事是真的吗?当然不是。它应该只是一个梦也许电话铃不是电话铃,只是窗边的闹钟。他恨闹钟不止一次把它扔到房间另一头,但今天早晨他要吻它,天哪,他要深吻。
但他没有醒来。相反,他在接电话:“你好?”
“我是割断你前妻喉咙的人。”这声音在他耳边说,里克突然清醒过来,这一切只是一场梦的希望破灭了。这声音是那种你只应在梦中听到的声音但你决不是在梦中听到它。
“你是谁?”他听到自己有气无力地低声问。
“问泰德波蒙特我是谁,”那人说“他知道所有情况。告诉他我说你已经死了。告诉他我还没杀尽该杀的所有傻瓜。”
电话在他耳边喀嚓一响,接着是片刻的寂静,然后就是单调的嗡嗡声。
里克把电话防在膝盖上,看着它,突然哭起来。
六
上午九点,里克给办公室打电话,告诉弗丽达她和约翰可以回家了——他们今天可以不用工作了,这周的其余日子也不用工作了。弗丽达问为什么,里克差点儿对她撒谎,好像他犯了什么罪不敢承认一样。
“米丽艾姆死了,”他告诉弗丽达“昨天晚上她在她的公寓被人杀死了。”
弗丽达倒吸一口凉气:“天哪,里克!别开这种玩笑!你开这种玩笑,它们会变成真的!”
“这是真的,弗丽达。”他说,发现自己又快哭了。他在陈尸所哭过,他在回家的汽车里哭过,他在那疯子打电话后哭过,现在他又极力控制自己别哭,这些眼泪才只是个开始。他在未来还要落更多的眼泪,一想到这就使他觉得疲倦之极。米丽艾姆是个婊子,但她还是个可爱的婊子,而且他爱她。里克闭上眼睛。当他睁开眼时,有一个人从窗口望着他,虽然这窗口在十四层。里克吃了一惊,然后他看到了制服。一个窗户清洁工。窗户清洁工从脚手架上向他招招手。里克举起一只手象征性的摇摇。他的手重的像有八百磅,他几乎是一举起就让它落回到腿上。
弗丽达又在告诉他别开玩笑,他感到更加疲倦。他明白,眼泪仅仅是开始。他说:“等一下,弗丽达,”然后放下电话。他走到窗口边去拉上窗帘。对着电话另一头的弗丽达哭已经够糟了,他不想再让那该死的窗户清洁工看到他哭。
他走到窗边时,脚手架上的人把手伸进工作服口袋掏什么东西。里克突然感到一种不安。
告诉他我说你已经死了。天哪——
窗户清洁工拿出一个小牌子,它是黄色的,上面写着黑色的字,字的两侧是许多傻笑的脸,上面写道:祝你一天过得好。
里克疲倦地点点头。祝你一天过得好。他拉上窗帘,回到电话旁。
七
当他最终时弗丽达相信他不是开玩笑时,她大声哭起来——办公室的每一个人都喜欢米丽,甚至包括该死的奥林格,他总是写糟糕的科幻小说并疯狂地偷女人的乳罩。里克和弗丽达一起哭,一直到他最后挂断了电话。他想,至少我拉上了窗帘。
十五分钟后,他正在煮咖啡,突然想起那疯子的电话。他的门外就有警察,他却不告诉他们这事,他到底什么地方出毛病了?
哎,他想,我的前妻死了,我在陈尸所看到她时,她看上去在下颌下面两寸的地方又长了一个嘴巴,那是把她致死的地方。
“问泰德波蒙特我是谁,他知道所有情况。”
他当然想给泰德打电话。但他心里很乱,对很多事都搞不清楚。哎,他会给泰德打电话的。他告诉了警察电话的事后,立即就给泰德打电话。
他的确告诉了他们,他们非常感兴趣。其中一个警察把这情况通过对讲机报告了警察总部。他讲完后,告诉里克,警长要他去局里谈谈他接到的那个电话。在他去那里的时候,一个人会赶到他的公寓,在他的电话上装上录音和追踪设备,以备万一再有电话打来。
“可能还会有电话,”第二个警察告诉里克“这些心理变态者非常喜欢他们自己的声音。”
“我应该先给泰德打电话,”里克说“他可能也要遭殃了,听上去是这样。”
“波蒙特先生在缅因正在警察的保护之下,考利先生。我们走吧,好吗?”
“哎,我真想——”
“也许你能从警长办公室给他打电话。现在——你要穿件衣服吗?”
里克就这样糊里糊涂地给带走了。
八
两小时后他们回来了,里克的一个护送者对着他公寓的门皱皱眉,说:“这儿没有一个人。”
“哪又怎么啦?”里克脸色苍白地问。他觉得自己很苍白,就像一块几乎能看透的乳白色玻璃。他被问了许多问题,他尽量予以圆满的回答——这是一个困难的工作,因为这些问题似乎毫无意义。
“如果从通讯部门来的家伙在我们回来之前已经干完了,他们应该等着。”
“他们可能在里面。”里克说。
“也许他们中的一个在里面,但另一个应该在外面这儿。这是标准程序。”
里克拿出他的钥匙圈,从中找出大门钥匙,把它插进锁中。这些家伙由他们同行的操作程序而产生的问题和他无关。感谢上帝,他有自己的问题要解决。“我要立即给泰德打电话,”他说,叹了一口气,笑了笑“还没到中午,可我已经觉得白天再也——”
“别碰那个!”一个警察突然喊道,跳向前来。
“碰什——”里克一边问,一边转动他的钥匙,火光一闪,门轰地一声爆炸了。那个警觉得稍微晚了一点儿的警察还能被他的亲属认出来;里克则几乎被蒸发掉了。另一个警察站得稍后,当他的同伴喊叫时,他本能地护住了他的脸,他接受了烧伤、震荡和内伤治疗。幸运的是——几乎是奇迹——从门上和墙上飞来的碎片虽然围着他飞,却一点也没碰到他。但是,他再不能为纽约警察局工作了;爆炸在一瞬见震聋了他的耳朵。
在里克公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