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之未死(6 / 7)
果不给他吃饱饭,吊着他的胃口,我保准他挨肏的时候水蛇腰不会有那么强劲奔放且风骚了!两只大奶也不会又涨又翘鼓得老高了!
……嘶,我越想越觉得他在虐待我。
可是他手揉出来的包子就是比外面香,看到他琯起发丝用绸条襻膊把袖子卷起来,用力地在案板上揉搓面团,我就忍不住潜着脚步,从身后抱住他的腰,我忍不住狠狠咬他的肉,蹭着他的背用鼻子抵着薄衫一路啃下去,从消瘦的肩胛一直闹到沾着细粉的手指尖;我一次次问他什么时候学的,他只是疼得抽气,用胳膊肘不胜其烦地推开我,之前我以为他嫌我腻歪,现在我惊觉他应该相当得意才对吧。
听那两个死人的口气我不是在这个妓院里相当出类拔萃且热门吗!
桃子从门外进来,见我有些惊喜,她大叫一声怜姑娘,又问我怎么在外面,是不是又外宿了,我但觉无话可说,欲掉头他去,她诶呦一声勾住我腰带,促狭地换了个话题,表示这粥正正是华池昨天晚上约她煮的。
“正好,把早饭给公子送去吧。”
锅盖掀起来,厨房里迷漫起白气,比腾云驾雾更让人飘飘欲仙,我端着刚出锅的热菜粥,激动得发抖,不争气的口水从嘴角流下时我崩溃而悲痛地想,我已经不完完全全不像一个白衣剑尊了。
华池,你把我变成这副德性,我好恨你,好想杀了你。
就在我自怨自艾之际,转身不期然看见了门口的华池,很不幸,他依旧是出现在我梦里的样子,妖颜若玉,红绮如花,他斜倚着门框,如若不是巴掌宽的玄色腰带上又掐了条艳丽丝绦,那身凌乱不整的繁复血红宽袍大袖几乎都要滑掉雪白而青粉的脚边。
喂你鞋呢!
不仅衣服一样,这疯男人甚至像梦里一样裸足,盈盈一握的踝骨还拴了条红绳金铃,微微一动,发出的颤响对我来说不异于阎王勾魂。
我的脸白了下去,麻木而认命地看向他,他亦以同谋者之间似笑非笑的表情娓娓望向我,尖削十指随意把玩着金制扇轴的乌竹扇,那是他常常带着的,这些年有资格入他帐的贵人自然越来越少,宴席间如果他打开扇子半遮面地轻摇慢摆,就是懒得说话了,抑或困得连个笑欠奉。
故而多数人念起他时,记忆深刻的应该不是传闻中花魁华丽摄人的面孔,而是红底洒金的扇面上,画着的大片妖娆描金牡丹。
料想他是要给我个教训。
诸位可曾见过猫,捕得耗子后,不马上杀之,总是松一阵紧一阵地玩弄?其中不无凌虐的成分。横竖你躲不过的。怎么躲?明天一大早,大家又再面面相觑。
此妖孽并不急着说话,围着我打圈儿,一圈又一圈,散开的逶地衣摆在我脚下绕成一朵褶皱的罂粟花。他身上绵柔甜蜜的乳香逐渐点燃了我本就饥肠辘辘的神经,我愤怒地抬头,他已绕到我身后,夺过我手中的碗。
他用犀利的目光注视着我,脸上流泄一丝暧昧的微笑。
真是女大不中留,留到最后留成仇,他对桃子啧啧称奇,嗬,你瞧她,竟然还有脸吃饭。
接着他转头就表演了个变脸:“昨天晚上跑去哪里去了!你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爹了?狗东西,我告诉你,世间生民艰难,再不会有南花园这样秩序井然无灾无难的乐土了!花园主大人特别恩准你读书,你就这么回报他的吗?”
骂我言辞之严厉,气焰之肃穆,和平常长袖善舞的他判若两人,这少有而难堪的父女局让桃子一时间噤若寒蝉。
当然,我比谁都吃惊,流光轻易把人抛,凡人心性真是无常。
我还记得嘉石曾经多么羞怯荏弱,而华池那时候还是个孩子摔下床就要大呼小叫唤大夫的家长呢。
我默默无言地跪了下来。
其实我一点错都没有,不仅如此,昨晚我的心灵还遭受了巨大的伤害。
但他是爹爹,我便要跪的,都说了,本尊无甚优点,唯知恩图报尔。
“起来,回去再教训你。”华池用华美冰冷的扇柄拍了拍我的腮,此刻在我身上尽情展示无上权威的他又像个狐狸精了。
爹爹狐假虎威的样子我也觉得是可爱的,洋洋得意地凶我,也是可亲的。
上古无量娲皇啊,我仰头失神地盯着他,为什么要色迷心窍地和华池滚上床呢,我不需要情人,我想要亲人。
可事已至此,无法挽回。
我大抵是笑了,才惹他更不顺眼,他眉毛一拧,高耸鼻梁和眉骨割下残酷的阴影:“华怜寒,这么嚣张,还不动,我说的话不管用了是不是。”
我拍拍尘土站起来,于他身后亦步亦趋。
几年前华池得了味药剂可以染衰发,就一直在用,其实我觉得他本来的发色好看,近乎馥郁的棕赭色,但我从来不对他的打扮评头论足,我只需要无脑地脱口而出“哇不愧是我爹爹绝代风华”就行了。他今天除了孔雀青金簪半束发再没有什么装饰,作为小倌,其实他最不缺的就是金玉脂粉,他知道自己就是魅惑本身,却也是愿意精心装饰的,今天,应该是起早了。
走着走着他伸手拆散发髻,逶迤乌发顿时如同山洪崩落,重新用那根簪子半挽了个样式,长袖子顺势滑到他手肘,露出的大半手臂如凝霜雪,手指被几股黑蛇似的头发绞出红痕。
然后他施施然转过身在门口停顿住了。
我们都不说话,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我慢慢地呼吸,这具身体的嗅觉很敏感,十几年前我就能闻出他早晨洗发时是否在木槿叶里滴了米酒和醋,沐浴时放了哪种动物的乳汁与植物,熏衣用了哪样香片,倘若前一天有女人和他在一起过夜,他的脖颈和耳廓会流露出潮水般的咸湿味,如果是男人,他胸脯和腹部散发出的味道难掩腥涩。
夜夜迎来送往,我实在无意睡眠,总是绕过桃子往外溜了。我从小就喜欢骑在太监脖子上望远,登基后更是履山赴云地封禅,站得高了,好像天空都触手可及,天上曾有我最渴望的仙道,我在白云上行走,山上冷凝的风划破长空鼓起我的衣摆,那时我无比肯定我会飞走,远离红尘,比任何剑都轻盈锋利。
大概爱好刻在骨子里了,我这辈子瞎溜不自觉就往高处爬,非要我评鉴一翻的话京城鸡鸣寺庙塔尖是最好爬的地方,往下看车如流水马如龙,往南看春台高处锦重重,靡靡箫管香风传送之处,正是华池所在楼阁。
我从芳香中,闻出那些爱慕的心被浓腌重渍过后散发出的忧郁味道。
距离花魁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已经十五年,我偶遇过太多想见他的年轻人:千里迢迢赶来的侠客少年与我在房檐对饮;彳亍痴望的青年书生遗落诗篇被我拾取;佩戴宝剑的五陵子弟为了素未谋面的爱情将剑尖指向我。
游荡在南花园附近,为一场真正的艳遇,柔情似水的小倌会饶恕净化所有的龌龊,如传闻般如父如母地教他们的灵,育他们的肉,而小倌起身离开时,华美昂贵的衣带在他们年轻的脸颊上拂过,带着暖洋洋的体温,带着丰腴甜香,宛若情人调情时轻拍在脸上的巴掌。
可是那些眼珠或纯净或冰冷的少男少女,他们的本钱远不够。
要么富埒陶白,要么万人之上,否则,华池是不会轻易拯救他们的灵魂的。
所以他们的心泡在泪水里,变咸了,闻起来很悲伤。
寂静对质里,我的春衫慢慢变沉重,好像被痴男怨女的情绪浸湿透了,只得浑身不舒坦地认输:“我错了,我昨晚不应该丢下你乱跑的。”
诚然,我和本朝民众之间必然疯了一个。娼妓低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