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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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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嘛,就是不管你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只要你穿着这身皮,那你就肯定有问题,谁叫你有特权呢?”老罗摇头晃脑地说道,“我弱我有理,你强你不对,这就是他们的道理。

“不过,”老罗忽然正色道,“丫头你放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和你小明哥一定都会站在你这边,保护你的!”

“就你?”张静嗤笑了一声,“我觉得还是跟着小明哥更靠谱,起码他有脑子。”

“可他没身子啊。”

“要那个干吗?打架的话,我上就够了啊,我需要的是一个出事的时候能帮我摆脱麻烦的人。”

……

听着这两个人斗嘴,除了耸耸肩,表示无辜,我还能做什么呢?不管是谁,我都打不过。

对了,2016年6月8日,南方某城市警察在执行公务中鸣枪示警,流弹再次击中了五楼探出头围观的群众。所以,我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警方执行公务时,最好不要围观,尤其是五楼的群众,那简直就是凶宅。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谁家住五楼,送给我吧,这种凶宅,恐怕只有我这种不怕死的人才能镇得住了。

我虽然在努力维持着老罗和张静留下来的这点儿资产,但是,长期的入不敷出已经让我坚持不了多久了。我急需一套房子,能够复制他们留在这里的痕迹。

小巷怨灵

爱有两种极致,无下限的奉献和不容反抗的控制。

——沃兹基·硕德

1

9月底的时候,天终于凉了下来。

一早起床,我就瑟瑟发抖,找出了长衣长裤穿到身上,却没有任何的好转。走到楼下的时候,我却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感官出了问题,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孩子依旧是短袖短裙的打扮。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天气预报,32度,晴,无风。我恍然惊觉,天还是那个秋老虎肆虐的天,只是,随着所剩不多的生命地流逝,我的体温也在流逝着。

时间不多了吗?

鼻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淌了出来,我随手擦了擦,湿腻,黏滑。

是血。

我匆忙掏出纸巾,卷成一团,塞进了鼻孔,微仰着头。我从仪表盘上拿过烟,随手抽出一支,点燃,靠在驾驶座里,不由得苦笑,就现在这个鸟样儿,我真的能挺过一年吗?

胸口隐隐作痛。我把抽了一半的烟从车窗弹出去,想了想,又下了车,抬脚踩灭烟蒂,俯身捡起,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

时日无多,还是做一个文明的人吧。

重新回到车里,拧动车钥匙的时候,我感觉手在颤抖,力量在一点点地流逝着。

不行,还不是时候,再给我一点儿时间,不需要很多,一年就行。一年,让我把我们的梦想交给一个值得托付的人,让我们的梦,在这个世界上延续下去。

咬着牙,我发动汽车,以最低限速开到了律所楼下。我停好车,缓了一会儿,从包里拿出药,倒出几片塞进嘴里,费力地拧开一瓶矿泉水,和着药一起吞进了胃里。等待药效发作的时间里,我看了一眼后视镜,却悚然一惊,镜子里的那个人,是我吗?

一颗光秃秃的脑袋,蜡黄的脸,发紫的嘴唇,豆大的汗珠正从额头滚落。然而,我却没有感到任何的热量,反而一阵阵地发冷。

尽管几年前我就已经知道,此后每一天的生命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恩赐,可看着它就这么慢慢地离我而去,一阵悲凉让我顿感浑身无力。

缓了足有半个小时,身上终于有了一丝暖意,脸色也开始红润,我这才下车,走进了大厦。

“简大哥,你没事吧?”律所前台,一个短发的姑娘关切地问我。

我怔怔地看了她几秒钟才认出,竟是剪短了头发的林菲。

“我没事。”我笑了一下。

“你迟到了十分钟。简大哥,你真没事吗?”林菲不放心地又问了一次。

“真没事。”我抬手揉了揉胸口,岔开了话题,“你怎么把头发剪了?留了挺长时间呢吧?”

“这个啊。”林菲自豪地一笑,“我参加了一个志愿者活动,号召大家捐献头发给那些需要的人,所以我就剪了啊。”

“你还真舍得。”我笑道。

“有什么舍不得的?”林菲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头发剪了,过段时间就长回来了,但是对那些受助者来说,这可是份大礼。简大哥,你不知道,那些人收到这些掺杂着真头发的发套时,感动得都快哭了。

“简大哥,我看你也别总剃光头了,把头发留起来,然后,捐给那些人,不是更有意义?”她忽然顿了一下,面露歉然,“对不起啊,简大哥,我忘了你……”

我微微一笑,毫不在意。

我现在的光头和我必须做的治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在几年前,在我还不需要做这样的治疗的时候,我的那些头发可也都是给了那些人呢。

可以想象,那时候,我需要把自己的头发留到多长,甚至连护发素都用上了。捐献的话,发长短于二十厘米、发质不好、做过染烫可都是不合适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那还得从2006年的年底说起。

那年的12月,我们接了一个案子,而案发则是在三个月前的9月份。

那天夜里,已经11点多了,一个身形窈窕,留着短发的女孩儿,脸上带着怒气快步走着。穿过一条大约五百米、没有路灯的小巷,就是女孩儿家的楼下。

女孩儿叫赵芳,二十六岁,一名白领精英。这条小巷,她几乎每天都走,偶尔加班,也会有摸黑穿行的时候。因此,走到巷口时,她并没有任何的迟疑,黑暗转瞬间便吞噬了她的身影。

她并没有注意到,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壮硕的男人正脸色阴沉地看着她。

也许她注意到了,在走进巷子里的那一瞬间,她的手伸进了随身的包里。那里放着一支防身用的微型电棍,冰凉、坚硬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男人叫田力,是赵芳的男友,确切说,是前男友。就在几个小时前,赵芳向他提出了分手,甚至剪掉了特意为他留起来的长发。

田力看着她走进了巷子,犹豫了一下,推开了巷口一家超市的门,过了大约十分钟,他才出来。

他站在巷口点燃一支烟,明灭不定的火光映衬着小巷的黑暗。一头怪兽张开了巨口,发出了嘲讽的邀请:来啊,像个男人那样。

风声让田力打了个冷战,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把烟蒂踩在脚下,抬脚走进了小巷。

他的心里,一头小兽嘶吼着:去啊,像个男人那样。

田力并没有注意到,在他刚刚走进超市的时候,一个纤瘦的身影步履匆匆地走进了巷子。

五百米,并不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距离,散步而过,不过是分钟。然而,赵芳却始终没能走过这五百米,黑暗吞噬了她的身影后,便再也没有将她吐出。

天色微明的时候,下楼健身的老人发现了她。

她靠坐在墙边,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头微微侧向一边,双眼圆睁。嘴巴微微张开,嘴唇青紫,脸色也有些微的青紫。她的唇边残留着一抹干涸的血痕,黑紫,却刺目。她的身体早已冰凉,僵硬。

那个微型的电棍就握在她的手里,她的手指按在开关上,死死地按着。电棍还在挣扎着释放自己最后的电量,发出噼啪的声音,微弱,无力。

它耗尽了一切,最终却还是没能保护住最信任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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