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 / 1)
秦颂算过时间,一共四小时,零三十分,二十五秒,第三十秒的时候,女孩和汪景阳那群人一起出现了,站在街角对岸指着她,眼里的嘲笑和不屑像日后扎在身上的每根针。
她站在大雨里,觉得自己和旁边供人取笑的小丑没什么区别。
那时候虽然年纪小,但秦颂大概已经有生病的迹象,第二天去上班,她装了一杯滚烫的开水,将女孩的手泼得血肉模糊,还将汪景阳新买的机车用火烤融了油漆。
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她的表现太平静了,哪怕警察来了也没有一丝慌张。
汪景阳怕了,女孩也怕了,背后喊她疯子,和店老板说她精神不正常,不适合在这工作。
秦颂第三天便被劝退,连工资都没结。
“怎么不说话?”汪景阳讥笑:“害怕了?”
这话听得黎初直皱眉,内心激起千层浪,她潜意识觉得,秦颂不该有惧怕的东西,如果硬要按个恐惧的东西在她身上,也不该是人。
秦颂确实没害怕,掏出烟缓缓吸了一口,那吞云吐雾的样子要多冷淡有多冷淡。
汪景阳讶异的眉眼很快从散开的烟雾后露出来,他的印象里,眼前人不会有这一出。
黑发变成张扬跋扈的粉发,原本惹人妒忌的雪白肌肤被大面积纹身遮盖,加上眼睑下清晰可见的黑眼圈,还有锁骨耳朵镶着泛寒光的银饰。
病态感太明显,都不像是一个人了,从气势上就输了八分,剩下两分还是汪景阳仗着人多。
秦颂看垃圾的眼神成功激怒地痞流氓,汪景阳和身后的同伴交换眼神,继而转过头:“你和游乐场和解了?我觉得应该没有和解,不然为什么不找个下雨天出来?”
这烂俗的回忆杀引得几人一阵哄笑。
在场只有林知言和黎初脸色凝重,还有秦颂,从头到尾没有变过神情。
汪景阳过于下流的眼神在她身上流动,这么些年,他还是垂涎秦颂的美色,越得不到越想要,这种刺激感能激发人的凌/虐欲。
“小疯子,现在搁哪工作呢?需不需要我给你安排个好点的地方?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还往旁边瞟了瞟黎初和林知言,目光变得更黏腻。
林知言把黎初拉到身后,顺便脱下了背包。
游乐场里的观光火车时间到了,轨道亮着欢快的灯,与小小角落里一众对峙的人们不符。
汪景阳把眼珠转回到秦颂脸上,笑着说:“看来你交新朋友了啊,注意安全,别再淋雨。”
说完,用手点了点太阳穴:“淋雨会变疯哦。”
“你他妈……”林知言的护犊子心切来得莫名其妙,背包还没完全递到黎初手上,跨步往前啪啪两耳光,打得汪景阳猝不及防,整个人愣住了。
“嘴巴放干净点,说谁疯?”要不是被黎初拦腰抱住,她的脚已经飞到汪景阳脸上了。
汪景阳仅剩的自尊心被这两巴掌打得烟消云散,他倒也成长了,没有立刻发火,站在原地冷笑一声,抬了抬下颌。
背后打扮和他同样五颜六色的男生们迅速往前,这架势像要算帐。
“疯子的朋友果然也是疯子。”汪景阳用手摸了下脸,抬头说:“那就找这个罪魁祸首吧。”
下一秒秦颂被团团围住,但她依旧看烂肉一般看着他,连睫毛的弧度都没动一下。
“干什么啊!”黎初急了,又怕松开林知言会衝上去,只能对着人群喊:“不要欺负我朋友!”
汪景阳还在洋洋得意,紧接着被一隻手扯得差点摔倒。
秦颂单手绕着他,手上冰凉的戒指贴在略稀薄的前颈皮肤上:“别动。”
这无感情的声音听得人不得劲,汪景阳不受控制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下意识想挣扎。
秦颂冷幽幽的吐气在耳边:“看来你很想死。”
她的气息像蛇,颈间流出的温热液体像毒蛇吐出的信子舔舐在上面,汪景阳颤颤巍巍地抬手摸了摸,掌心血红的颜色刺得他将近晕过去。
“你是不是疯了?!”
秦颂提一下嘴角:“我以为你早就知道。”
她真的疯了。疯得敢动手杀人,就像多年前那杯烫得唐甜甜双手残疾的热开水一样。
意识到这点,汪景阳惊恐万分,纵使有全身力气,也敌不过锋利的戒指在脖子上划开。
“我停手!我停手!”他喊回同伴。
“可以了吗?我们这就走,不会再骚扰你。”
秦颂拂起眼,冷冷地说:“不行。”
还要怎么样?汪景阳牙关打颤,颈间的血流到了胸口,触感痒得人心臟骤停。
“你应该很喜欢下雨。”秦颂直起腰,侧头看一眼草丛,还有五秒,场内浇花的时间就到了。
她一用力,手里的人往前猛跌,堪堪滚入草丛,恰好被开启的浇水器劈头盖脸淋成落汤鸡。
浇水器浇了足足五分钟,秦颂便站在不远处等了五分钟,似乎有意不让地上的人逃走。
汪景阳在众目睽睽之下丢尽脸面,菠萝头耷在脑门上,衣服裤子湿成了深色。
“姐,姐,可以走了吗?”他抹了把脸上的水,犯怂的表情又傻又蠢。
秦颂垂下眼睛看他,左手从容不迫地转动右手食指上的戒指,这种垂视居高临下,连同瘦高的身影,都带着压迫的轻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