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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 第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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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

作者:北风三百里

一句话简介:她不是旧时代的遗物

前奏

◎咖啡糖◎

【上海夏】

后来的很多年,于曼颐总会想起那个午后。她和宋麒坐在他姑妈那栋老洋房的花园里,日光和煦,照在他们身上,让人昏昏欲睡。

那天他们两个人在赌气,谁也不想与谁说话,可是惬意的环境又叫人发不出火。最终还是于曼颐先沉不住气,小声嘀咕:“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她那时已经不爱她表哥了,她自然是在故意气他。她也知道这话伤不到宋麒,毕竟那人向来不懂自卑二字的写法。

听见她说话,他用余光瞥她,又收回,身子微微后仰,靠到竹藤编织的椅子上。因为是去探望他姑妈,宋麒难得穿了一套非常上档次的西装三件套,用他同学阴损他的话:伪装无产阶级的资本家纨绔现原形了。

而于曼颐,本来应该穿她从绍兴家里带出来的那件紫色的大袖袄裙,那是他们于家女儿们见长辈最体面的服饰。可那身衣服就和她所有从于家带来的东西一样,都被宋麒用一把火烧了。他用那把火告诉她,她于曼颐从到他那儿起,以前的一切,就都不作数了。

所以她只能穿他带她定做的曳地大袖旗袍。曳地旗袍是他指的,当时上海的女明星都在穿,太贴腰身,所以她坚持要大袖,守住几分她大地主家小姐的保守。

宋麒当然嫌土。但于曼颐认为,他的嫌与她表哥的嫌不同。她表哥是觉得她土,觉得于家土,甚至于觉得整个绍兴都配不上他高贵的留洋派身份。而宋麒,是就事论事的嫌那袖子土。用他和她吵架经常说的话:你封建。

宋麒认为封建就是最土的,比穿破烂衣服和泼妇骂街更土。所以当于曼颐用她表哥留洋对比宋麒留在上海读书,他完全不生气,只是用他那副纨绔做派仰靠着藤椅,冷笑道:“那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她气得低头喝他姑妈给她尝的咖啡。咖啡豆是追求他姑妈的犹太人送的,磨出来苦得像中药,于曼颐不懂宋麒对咖啡的喜欢,她表哥在欧洲那么多年还没喝惯。

宋麒说:“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也太拉低我的身份。”

于曼颐被苦得说不出话,一时没有理他。花园里安静了片刻,宋麒也起身给自己倒咖啡。咖啡壶从桌面上斜过去,雾气腾了于曼颐满眼。她在雾气里看到他往自己杯子里扔了两枚咖啡糖,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回去。

那糖里侧是蜂窝状的,在热水里融化得很快,融化得只剩下薄薄一片。于曼颐用舌尖把那糖片带到舌头底下含着,再喝,眉眼跟着微微弯起来。

于曼颐后半生一直在找那种咖啡糖的牌子,找到白发丛生,额间生出细纹。找到她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不大好的脾气和对人稀薄的耐心。

他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爱人,好在他死了。人死了,别人就只记得他的好了。

作者有话说:

下本求收藏~

《和敌人重生后我俩干回老本行》

重生前:

【坑蒙拐骗商人女x三代忠良一使臣】

重生后:

【八零年代女企业家x她肩宽窄腰的外交部潜力股】

01

汉女姜乐流尚在襁褓之中,便被一名西域商人从骆驼蹄下捡走抚养。

养到18岁,善易容,善经商,是丝绸之路上出了名的狡猾难缠。

某日,姜乐流遇到一个年轻男子,自称使臣之子,其父已死。他要回朝复命,以证袁家尽节,从未屈降。

姜乐流:“如此高尚,叫小女好生佩服!”

然后姜乐流就把他钱骗光了。

你们人质出身,还这么傻白甜啊

02

袁野阔自幼随父出使邻国,又因朝中交恶成了人质。

19岁那年,他终于找到机会回朝。

路过敦煌时,袁野阔遇一舞女,柔弱无助,与他细诉辛酸过往。

袁野阔:“造化弄人,你我都是身不由己。”

然后袁野阔就带人把她抓了。

我们人质出身,还真当是傻白甜啊

03

由于反派搞事,两个冤家再睁眼,双双来到八十年代的敦煌。

丝绸之路已经荒芜,莫高窟也被废弃。

取而代之的,只有戈壁上立起的敦煌研究院。一帮知识分子为爱发电,穷得家徒四壁。

起初,姜乐流只想吃瓜:摇钱树在上,他们不会摇,绝望。

而后,姜乐流撸袖子开干:算了,我上!

若干年后,当地的父老乡亲:

“电视上那个女企业家,不就是县城老姜家的姑娘?她家以前又穷又窝囊……”

研究院的退休老同事:

“诶?小姜旁边那个年轻外交官,不是当初一直在找文物,以证袁家忠良的…小袁?”

他们都不看好你,我偏偏要替你争气

『起初一个为钱,一个为名

最后为钱的倦了铜臭,为名的无意虚名

八瓣莲花已化土,人间大梦一场空

逍遥去也』

【要嫁人】

绍兴初见(一)

◎拖下田埂◎

【上卷要嫁人】

于曼颐第一次见到宋麒,是从于家大宅二楼的窗户。

那扇窗户的形制很独特,于曼颐晚年被学生带着去参观于家祖宅时,听讲解才知道,那栋窗户的造型是为了挡住正厅来客朝上看的目光,同时也让于家女眷们保留向下窥视的权利。

的确,于家大宅高墙深深,哪怕外面换了天地,南方乡里仍是摆不脱旧时代的传统。于家的女儿们守着祖辈深居简出的规矩,而大厅里天南海北的客人,显然比来交租交粮的佃农更让人心生好奇。

虽说大门难出,但于曼颐也没觉得日子无趣。于家女儿多,聚在院子里扑蝶,喝茶,读书。

于曼颐小的时候爱去爬假山,从假山可以翻到另一座院子,可惜后来给三妈瞧见了,她叫人把假山顶敲掉一块,还罚于曼颐在书房里跪了两宿,她就不再敢爬了。

于家老大信佛,老二体弱,三叔有当家的迹象,这造成了三妈的泼辣。于曼颐是老四家的,她妈生她的时候就没了,她爸投身学生运动,死在狱里。于曼颐无父无母,只能过继给一直没有儿女的三妈。

三妈不想要她,三妈想即便过继,她也应该过继个男孩,这样能为她的丈夫继承家业增添筹码。毕竟,老大信佛,但可以还俗呀。老二病重,但万一痊愈呢?三叔的继承权并不稳妥,这让三妈感到焦灼,并把这焦灼发泄在于曼颐身上。

偏偏于曼颐丝毫不懂她的焦灼,她从小就不懂忧愁,不长记性,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有任何问题。她总是果断地认错,下跪,挨罚。

三妈不知道有下人会趁着夜色给三小姐送吃的,老二家里的老幺也会给她送活血化瘀的药膏。她只是在每一次看到她挨罚之后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心想,那么容易死的父母,怎么生出了命这样硬的闺女。

三妈的焦灼停止在于曼颐14岁那年。她有一个远房的侄子来投奔她,长得一表人才,出口成章,深得她公公的喜爱,并决定资助他去国外读书。为了让这场资助更合情理,于老爷决定给他定下和于曼颐的亲事,等他毕业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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